江淮晨报讯 免费帮助大学生找工作,求职者自己去培训基地充电,招收就业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补贴。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出台新一轮《合肥市市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10个项目进行补贴,帮助更多求职者,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早日找到工作。
职介机构免费推荐就业能拿钱
根据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包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就业社保所(站),为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信息咨询等免费就业服务,可以按照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向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这些求职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
求职者只要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以补贴20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就能补贴120元/人。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成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可享受补贴250元/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补贴200元/人。
技能培训最高补贴3000元
去培训基地为自己充充电,也能拿钱。目前,就业援助对象求职遇到困难,到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参加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每人每天享受20元标准的生活补助,最高补贴3000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也可按培训人数申领培训补贴。
此外,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校或技师学院,每学年补贴1000元。初高中毕业生选择技工院校,只要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毕业时与市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可享受2000元补助。
除了求职者外,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也可享受相应补贴。用人单位组织当年新录用人员(已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参加技能培训,可申请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人均350元。
在岗职工为了提升技能,参加培训也有补贴,补贴标准按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在各类单位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包括申报灵活就业参加社保,都能享受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可按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保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如果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或农村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1000元/人奖励。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费,职工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贴138元,职工医保补贴40元。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奖励。(琚园园)
(原标题:十项补贴促进劳动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