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 王志明/文、图
深圳青年作家贾志刚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通过佛山政府网投诉平台合法维权,侵权方在受到主管机关压力后,居然指责受害者“动机不纯”。
侵犯贾志刚知识产权的是佛山人民广播电台,该电台将《贾志刚说春秋》系列丛书中的六部录制成《谢涛听世界·春秋》音频,不仅在节目中播出,还制成了DVD、车载和运动版系列,与当地书店及其淘宝网店联合公开销售。
佛山电台也承认确实侵权,但只愿意赔偿几万元,并指出贾志刚要求赔偿100万过多无法接受。
双方因为协商未果,贾志刚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侵权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深圳作家无奈
被侵权两年
贾志刚不仅是深圳知名体育记者、体育评论家,也是一位小说家、剧作家。2009年,《贾志刚说春秋》系列丛书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该书共分“齐楚崛起”、“秦晋恩怨”、“晋楚争雄”、“天下大乱”、“吴越兴亡”、“圣贤本色”、“孔子世家”7部。该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现代都市的表述方式,诙谐幽默的调侃,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贾志刚说春秋》出版一年后,一位朋友就告诉贾志刚,佛山电台“谢涛听世界”栏目中,主持人谢涛正在播出“说春秋”一书。从来没有授权给佛山电台的贾志刚觉得很奇怪,就登录谢涛的博客一听,发现佛山电台确实在播放他的“春秋”系列丛书。
“我听了几期节目,谢涛在播放我的书时,根本没提到我的名字,如果不熟悉这本书的听众,会以为这是谢涛自己写的书。”贾志刚说,当时他以为只是在电台节目中播放,也就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
制成DVD
在书店网上销售
不过,让贾志刚忍无可忍的是,因为“春秋”系列故事广受听众欢迎,佛山电台一发不可收拾,将《谢涛听世界·春秋》制成DVD、车载版、运动版,在书店、淘宝上公开销售盈利。
今年6月底,贾志刚从谢涛博客中得知,7月7日的佛山“媒体开放日”中,将现场宣传《谢涛听世界·春秋》DVD等,主持人谢涛还将在现场签售。
7月7日,贾志刚和律师来到佛山市“媒体开放日”现场,见到《谢涛听世界·春秋》被作为佛山电台的重点作品推出,《谢涛听世界·春秋》典藏DVD以60元一套现场销售,贾志刚即购买了相关侵权产品作为证据保存。随后,贾志刚和律师通过公证处对谢涛的博客网页及淘宝网上的销售记录进行了网页保全。
双方赔偿金额
差距太大
证据保全后,贾志刚开始通过律师与佛山电台进行交涉,律师向电台发出了律师函,指出佛山人民广播电台在未经贾志刚授权的情况下,违法播放其作品《说春秋》,并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凌宇书屋、淘宝网、现场签售等方式,大肆销售相关作品(包括DVD版、车载版、运动版等)已经侵权并涉嫌犯罪。律师函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播放、销售涉及贾志刚《说春秋》的相关作品;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向贾志刚赔礼道歉;向贾志刚做出合理赔偿。
律师函发出后,谢涛迅速在博客中删除《谢涛听世界·春秋》相关内容,但对贾志刚的三点要求没有回应。贾志刚和律师就在佛山市政府网上进行公开投诉,这个公开投诉后来被佛山电台指责为“动机不纯”。
投诉过后,佛山电台一名主任前来深圳与贾志刚协商解决此事,但没有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只是希望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因是知识产权侵权案,涉及无形资产,贾志刚和律师建议对方提出赔偿方案未果后,要求对方赔偿200万元。
今年8月15日,佛山电台提出了一份《关于<谢涛听世界·春秋>侵权赔偿的初步解决方案》,提出按稿酬支付贾志刚5万元,佛山电台表示《谢涛听世界·春秋》DVD仅售卖158套,每套售价60元,即违法所得为9480元。该台再支付9480元给贾志刚。
因双方谈判一直处于僵持状态,贾志刚和律师再次向佛山政府网投诉。鉴于电台主管机关的压力, 今年9月底,佛山电台行政中心主任刘丽群再次前来深圳,与贾志刚及律师协调此事,这次,贾志刚将赔偿金额降至100万元。但对方仅同意10万元赔偿,双方因为差距太大协商未成。
索赔金额被指
“动机不纯”
当月底,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回复了贾志刚的投诉。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表示接到佛山电台回复:称该电台有诚意解决问题,但贾志刚方未拿出具体计算方法,所以赔偿迟迟不能落实;贾志刚通过佛山市政府网投诉不是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是“动机不纯”。
佛山电台行政中心主任刘丽群表示,该电台谢涛之前的听世界栏目,先后播出了余秋雨“欧洲游”系列节目,受到听众好评。2010年,主持人谢涛在网上看到《贾志刚说春秋》系列丛书后,觉得语言风格很适合做成音频播出,而当时在联系不上贾志刚的情况下,谢涛就先播出了《谢涛听世界·春秋》节目。节目播出后,火爆程度超乎想像,该台又随后制成DVD版、车载版及运动版系列。
刘丽群表示,该台一直主动与贾志刚积极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该台也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向贾志刚支付稿酬,他们还希望能与贾志刚进行后续的合作,将贾志刚其它的作品进行多渠道开发(包括演播、出音像制品、开拓教育市场等等)。“如果贾志刚和律师坚持要赔偿100万元,我们肯定是无法支付。”
令佛山电台苦恼的是,虽然该台停止在网上销售《谢涛听世界·春秋》,但是因为音频是对外开放的,现在网上出现了众多的“说春秋”车载和运动版本,令他们都不知如何处理。
侵权不能按
基本稿酬标准支付
对于佛山电台的赔偿方案,贾志刚也无法接受。
“佛山电台的赔偿标准不合理,稿酬是出版者与作者在友好协商基础上适用的报酬指导价,而非在侵权前提下适用的赔偿标准。”贾志刚说,佛山电台在播放侵权作品时未明确指出作者是贾志刚,节目名称是“谢涛听世界·春秋”而非“说春秋”,都说明电台在主观上是不准备支付报酬。“如果就是稿酬,也有不同的标准,可以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可是,佛山电台却按基本稿酬的标准,以一次性付酬的方式进行计算,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于佛山电台《谢涛听世界·春秋》DVD仅售卖158套,贾志刚也有自己的看法,认为佛山电台避重就轻,没有涉及售价相对较高的车载版和运动版,仅提及60元的DVD版;另外,DVD版的销售数量为158套无法确认,因为在销售时并未开具发票,应以印制数量来确认。“根据我们在‘佛山媒体开放日’当天对佛山电台的现场签售取证显示,仅DVD版就累计销售了5000份以上。”
因双方金额差距太大,贾志刚表示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侵权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民事以及相关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
著作权维权
存在三大尴尬
随着网络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已赶上一般民事案件,著作权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今年9月,沸沸扬扬的以韩寒为代表的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宣判。
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应用程序商店侵犯著作权案,也于本月11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该案涉及8位作家34部作品,索赔额达1000万余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网络时代,侵权者采集信息更方便、散播更容易,而且不容易收集证据。”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志表示,今年7月6日,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由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开发布,和以前相比,该草案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力度更大,对侵权的行为更加细化,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是,著作权人维权还是存在不少难处,一是著作权人被侵权后,需要自己去收集证据;二是著作权人被他人侵权后,需要自己去举证侵权人所获得的收益;三是著作权人因侵权后对个人造成的损失,这个认定也存在难度。
张立志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权利人的维权保护还不够,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还太低,是导致著作权侵权泛滥的主要原因,所以司法机关应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原标题:深圳作家遭佛山电台侵权 索赔100万被指“动机不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