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防结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2012年10月16日06:5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阮占江

  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成功或不及时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和全省平安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湖南省新邵县采访时发现,该县以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目前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86起,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5426起。

  “新邵曾经是湖南省的维稳工作重点县,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一直比较艰巨。”新邵县司法局局长孙美程对记者表示。

  “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矛盾,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源头预防,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据新邵县委书记伍备战介绍,新邵早在2003年就由县人大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决定》。2010年7月,县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实施方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建设、工作机制、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等7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新邵成立了高规格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与重大经济工作同等对待,坚持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此外,全面整合综治、信访、维稳、司法、派出所、法庭等部门资源,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职能,建立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了由司法部门孤军作战向各部门集团作战的转变、从小调解向大调解的转变。

  “新邵县强调调防结合,注重打牢基层基础,切实做到预防在先,苗头问题早发现;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邵阳市司法局局长李新华告诉记者,去年新邵从县、乡两级选派了1200名干部进村进社区,在全县15个乡镇、679个村(居委会)设立了群众工作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今年上半年,群众工作站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91起。

  为更好地发挥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新邵组建了3个流动调解庭,每个调解庭安排5名精干力量,配备专用的工作车辆,到各自区域内进村入户了解情况、调解纠纷、化解困难,并向群众发放“流动调解便民联系卡”,村民遇到法律难题时可打电话求助。流动调解庭组建近半年多来,调处和配合镇乡矛调中心调处矛盾纠纷127起,成功率达到100%,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如何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介入调处、及时化解到位,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提。”新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民表示,今后将始终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加强源头防控工作,确保矛盾排查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人不漏事、事不漏项;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清楚,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村、组、户、人要清楚,对易激发矛盾纠纷的事件类型和主要环节要清楚,有力推进矛盾调处工作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

  (原标题:调防结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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