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倪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介绍,我市规范性文件除处理突发事件或为维护国家安全、经济社会稳定等特殊原因的外,均应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则》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性文件的有效期不超过3年。
(原标题: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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