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庭辉)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近日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奖励办法》,希望通过奖励资金,培育扶持一批新兴服务业态。
昨日,中山出台《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图通过奖励资金的运用,培育扶持一批新兴、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具有典型意义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示范带动全市服务业新兴业态。据介绍,市扶持产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500万元。
按照《办法》规定,服务业新兴业态是指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出现、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和消费升级而新生的,或者用现代化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而产生的新型服务业形态。其中包括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服务外包、第三方物流、现代旅游、现代商务等。
据悉,奖励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申报企业可在每年一月前申报,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5名。市政府对获奖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并进行通报表彰。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得20万、15万、10万元的奖励。
(原标题: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可获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