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人人肩上有“担子”

2012年10月16日08:20  淄博新闻网

  记者 郭本玉 通讯员 王明华

  “压在俺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政府真心实意地帮我解决问题,俺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10月11日,在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薄素英大娘家里,记者问起宅基地纠纷的事情,薄大娘一个劲地感谢。

  现年63岁的薄素英,与村民因宅基地和房屋问题发生纠纷,虽经区、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但薄素英对判决结果不服,多次上访。经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法院、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凤凰镇政府、西召村委会等部门单位共同努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薄素英对解决方案表示非常满意,不再上访。

  像薄素英大娘这样涉及面广、跨度时间长、牵扯问题多的信访案件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得益于临淄区围绕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构筑起的信访绿色大通道。

  “一岗双责”,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动全员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认真处理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涉及单位负责人在担负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兼负责相应的信访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信访工作就要过问到哪里,问题就要解决到哪里,使信访维稳工作人人肩上有“担子”,消除信访维稳工作的“死角”。

  据临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红光介绍,“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彻底扭转了个别干部存在的“群众上访主要由信访部门来抓”的错误观念,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在处置信访事件中存在推诿扯皮、责任外推现象,在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信访职责的同时,形成了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

  对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临淄区委、区政府专门制定出台文件,就工作原则、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责任查究等进行了详细、可行的规定。并在每年年初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机制,与干部提拔使用相挂钩,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

  特别是具体工作中,临淄区建立健全了定期通报、工作例会、案件督查、积案化解、定期接访、信息报送六项制度,把推动落实“一岗双责”与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结合起来,对清理出的积案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严格落实“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有效化解和处结了一批信访矛盾和问题。

  凤凰镇综治中心主任袁德华对记者说:“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后,我们工作压力更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也更勤、更细了。本着抓早抓小抓扎实的原则,我们把更多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遇有突发性事件,也是全员参与,全力解决,力争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目前,临淄区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在前、主动出击,变事后接访为事前预防,及时评估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定更加合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批矛盾和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下访235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信访积案化解息诉率达95%以上。(编辑 李阳)

  (原标题:一岗双责:人人肩上有“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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