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雪梅)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为集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城乡规划的土地使用,北京开展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修改制订工作。目前该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今天起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北京首次将国家标准中没有设置的“保护区用地”设为专门的一类。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规划用地是根据用地的主要使用性质进行分类。全市城乡规划用地划分为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除村庄用地予以单独分类外,中心城、新城和乡镇的规划统一使用本标准的用地分类,涉及居住用地、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共分为64个主类、77个小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首次将国家标准中没有设置的“保护区用地”设为专门的一类。保护区用地是指根据有关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根据需要而划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是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有众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名人故居、老北京风貌街、巷等,专门设立“保护区用地”,既有利于对该类用地进行重点保护与有序更新,也有利于社会监督该类地区的保护与更新效果。
(原标题:城乡规划用地首设文保区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