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类社会组织 实行直接登记

2012年10月17日05:19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昨天和部分政协委员前往市民政局督办评议市政协2012年度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关于加强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向前迈出一大步,除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外,又有5类社会组织将实行直接登记制度。

   8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市民政局局长杜鹏昨天向委员们介绍了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的最新消息——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重要文件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出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等9项改革,将在16个方面有所突破,如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娱类、科技类、体育类和生态环境类等8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也就是说,将新增后5类社会组织为直接登记管理。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还介绍了改革的新进展,即将全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探索授权街道办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截至9月30日,我市备案社会组织有551家,社区社会组织达到2030家。

   适度引入竞争机制

   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2010年《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之后,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重要指导性文件。除了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范围,《意见》还提出将全面清理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批程序,重点发展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社会组织;突破“一业一会”的限制,按产业规模合理细分行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

   马宏介绍说,为降低直接登记范围扩大后带来的风险,在前置审查的方式上进行了探索。如向业务范围相关职能部门征求行业主管方面的意见,向利益相关组织征求意见,向公安部门征求举办者等人员背景。在论证“一业多会”可行性时,马宏介绍了深圳市内衣行业协会成立时的情况。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已经做得非常出色,还有没有必要再细分呢?经过专家论证,结论是有必要细分,这样有利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去垄断化”,有利于政府购买服务时有多家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产品。

   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意见》指出,将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社会组织出现自行解散、合并分立、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等情形的,应在进行财产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对活动不正常、运作能力弱和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应引导其合并或注销。对不符合设立条件、弄虚作假取得登记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年检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三年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实行有序退出。

   《意见》还提出要确保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属性。在引导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方面,《意见》提出,社会组织的资产及收入应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及发展公益事业,不得用于分配和分红。

  (原标题:新增5类社会组织 实行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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