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患矛盾中,医疗管理部门往往没有受到正面冲击,但总是“事后诸葛亮”也不是办法。其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管理部门应该且可以大有所作。
宏观层面,健全卫生法制,规范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执法力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改革卫生体制,打破“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建立起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建言献策,向上反映行业现状,争取公共财政支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微观层面,一手抓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一手抓患者权益保障。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时下影响医患关系重要原因之一。疏浚患者申诉渠道,降低患者维权成本,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是这一维度题中应有之义。医疗体制改革,正考验管理者举重若轻的智力与魄力。(连海平)
(原标题:医疗管理部门应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