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成虽取消还有暗加价

2012年10月17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加成虽取消还有暗加价

  “以药养医”导致医院、药企利益密切相关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记者徐海波、许晓青)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不过,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医院公开的药品加成外,还有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比如进院费、钩标费、统方费等,有待于通过医改进一步加以解决。

  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例如,某种药品进入一些医院,需要支付“进院费”。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起医药回扣案件的当事人,发现该案医药代表在向某家医院推销药品时,按照销售药品总量给予开药大夫5元到25元不等的回扣。据初步查明,收受金额最多的达70多万元。

  与此同时,在医保部门确定中标药品名单之后,一些医院要进行再一次选择,由医院领导和药房主任对中标药品中“打钩”,药企方面还要支付一笔“钩标费”。

  在包头这起案件中,一些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还要统计每种药品的销售清单。医药代表根据这一统计,以每盒三到五毛钱的标准向药房支付一笔费用,同时还要向医生返还一笔费用,内部人分别称之为“统方费”和“处方费”。

  2011年媒体曝光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价格案也印证了“暗加价”现象。出厂价0.6元一支的注射液,中标价为11元。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中间差价分别被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等蚕食。

  外资药企回扣较多

  药品销售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率达42%,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

  为了增加药品销售,药厂往往以回扣来敲开医院之门,鼓励医生多开药。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董事长王学海介绍,这种现象在外资药企更为普遍。不久前辉瑞公司被查出向多家中方医院进行商业贿赂,回扣率在30%左右。

  如何破解“暗扣”顽疾

  专家指出,取消医院对药品“15%明加价”,只是新医改一小步。当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两年前与民营的凤凰医疗集团合作,通过引进7500万元资金和管理技术等,探索“管办分开”的医改新路,被称为在卫生行政部门下成立“医管局”或组建相应“国资委”之外的“第三路径”。

  于明德说,门头沟区医院医改是在不改变公立医院性质的情况下,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的调整与变动,是一种较为平稳的改革方式,具有全国借鉴意义。

  (原标题:加成虽取消还有暗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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