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要小心“撇货”

2012年10月17日08:19  新安晚报

  本报讯买卖货物过程中,货到手后赶紧转移,钱还没交人却金蝉脱壳,这种诈骗方式“道上”称为“撇货”。近日,瑶海区刑警一队抓获一个“撇货”团伙,审问得知,该团伙5人分工明确,落网之前已在外地作案多起,每次都可净赚六七万元。

  周先生在合肥市经营烟酒批发生意。9月初,一个自称李经理的人找到他,声称自己开饭店,需要购买一批高档白酒。“当时我们也谈好了价钱,他要买12箱高档茅台酒,价格将近7万元,我也把自己店面地址告诉了他。”没过两天,一个自称姓刘的男子上了门,自称是饭店员工,过来提货。“他说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先把酒拉走,然后我跟他一起去拿钱。”周先生说。

  当天,周先生即安排司机,由刘某带路,开车将茅台酒送到位于长江东路的一个门面店里。刘某声称,自己家住华润紫云府小区,货款就放在家中。随后,司机开车,与刘某一起来到小区大门。“门口保安需要登记,刘某说他下去说明,这些也都合情合理,谁知他刚一下车,就跳上旁边的一辆摩托车一溜烟跑了。”司机说,“我心知不妙,又回到之前放酒的门面店,谁知12箱酒已经被转移了。”司机将此事告诉周先生,周先生当即报了警。

  9月下旬,该诈骗团伙再次“撇货”时,被民警抓获。经审问,警方得知,李某、刘某等5人都是广东省清新县人,除合肥以外,此前已在广东、太原、重庆等地,用相同手法作案多起。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5人已被警方拘留。本报记者 郭龙

  (原标题:做生意要小心“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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