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禁烧垃圾、树叶

2012年10月17日11:19  燕赵晚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杨琨)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禁止在市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物的通知》要求,本月起,市区内禁止发生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焚烧树叶时,会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及粉尘颗粒等,烟雾覆盖对居民活动区域影响较大。当人们吸入的粉尘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眼睛、鼻子和咽喉受到刺激,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而且烟尘弥漫在空气中,影响行人视线,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期,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发现,市内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

  为优化石市空气质量、营造整洁优美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石市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垃圾及树叶禁烧工作,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的重点治理;同时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让垃圾、树叶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市区内不发生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原标题:市区禁烧垃圾、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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