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刘卫东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沙洋县纪委监察局在沙洋城区各出入口督查,凡发现违纪使用的公务车,将被贴上“公车私用”红牌,停放在县政府门口一个月。(据10月16日《湖北日报》)
治理公车私用就要使硬招。农民为了保护庄稼不被飞禽鸡鸟啄食,常常在地头扎个稻草人,时间久了就无济于事,治理公车私用也是如此。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印在书上,“严禁”成“言禁”,缺乏过硬的监督惩戒措施,作用就如同田间的“稻草人”。
治理公车私用先要自律。现在一些干部威信不高,不是文化不高、能力不强,关键是不能自律,严重脱离了群众。“己不正焉能正人”,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只有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言行的定位仪和度量衡,才能时刻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治理公车私用还需要他律。领导干部在接受监督、严以律己的同时,更要管好下属,严查“特区”、“盲区”。公车贴标是为了接受群众监督,此外还要明确群众监督的途径,向谁举报、如何举报,有关部门如何处理,处理情况如何答复、通报等等一整套程序,更要环环相扣。
治理公车私用更需要“出击”。监督的疲软必然导致违纪者心存侥幸,公车私用似乎是“老大难”,但只要抓住“老大”就不难。动真格才是治理公车私用的有效措施,用真人替换“稻草人”,才会见成效。
(原标题:治理公车私用莫用“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