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护伞”原兽医站长获刑

2012年10月18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湛江昨通报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本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李利君、高晓园、湛纪宣)昨天下午,湛江市纪委召开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就该市“打贿”工作情况及近期查处的“徐闻县畜牧兽医局公职人员杨某明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欺行霸市‘保护伞’”等六宗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2010年6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徐闻县何某省等黑社会组织人员纠集一批不法鸡贩(均已判刑)与徐闻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杨某明(兽医卫生检疫站原站长)、黄某(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原所长)、陈某(徐城畜牧兽医防检站原站长)互相勾结,垄断徐闻县活鸡交易市场,并投资合股经营“北水鸡场”,并有明确分工:

  何某省等黑社会组织负责在“北水鸡场”外围以暴力、威胁手段对不在该鸡场购买活鸡的鸡贩实施恐吓、打砸、伤害;杨某明、黄某纠结陈某利用职权以检疫为名共同或分别对从外地购进活鸡的鸡贩进行查处,对“北水鸡场”的活鸡不依法进行检疫、违法少收检疫费;不法鸡贩负责在“北水鸡场”抬价销售。

  湛江中院一审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杨某明、黄某、陈某依法予以判刑。其中,依法判处杨某明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7万元。

  (原标题:当“保护伞”原兽医站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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