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一“保护伞”被揪

2012年10月18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治安员“保护”地摊赌档 每日受贿150元 昨虎门一原治保组长和犯罪团伙5人同堂受审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吴城华 通讯员黄彩华)虎门镇大宁社区原治保组长谭某庭因涉嫌为犯罪团伙地摊诈骗提供保护,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昨日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堂受审的还有以万某振为首的犯罪团伙5人,他们被控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等多项罪名。在法庭上,谭某庭表示认罪,但万某振团伙内的多名被告人则否认部分指控。

  ●表面地摊赌博 暗地伺机抢劫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去年11月开始,万某振涉嫌组织同伙尚某军、陈某兵等人在虎门镇大宁社区,协助摆地摊诈骗的同伙实施诈骗或抢劫。

  今年5月9日18时许,尚某军、陈某兵以及其他五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在虎门镇大宁社区某网吧附近路段,以摆地摊赌博猜硬币的方式,伺机诈骗和抢劫前来赌博的市民的财物。

  当日18时30分许,被害人王某和邓某看见上述地摊有人赌博,就上前围观,邓某玩了几把就把钱输光了,于是只好向王某借钱。

  王某从钱包取出1100元时,就被负责坐庄的男子抢了过去,王某说其不赌钱并要求拿回钱。陈某兵、尚某军把两人围住,并恐吓王某和邓某快点离开。

  此外,该犯罪团伙成员还涉嫌在开设赌场时打伤赌客以及容留他人卖淫等罪行。

  万某振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还为大宁社区的“地摊诈骗业”提供保护。开设地摊的诈骗人员每“经营”一天,就要交给万某振等人300元。

  ●借治保组长之便 充当“保护伞”

  不过,这一团伙的“保护”毕竟还是“不合法”,万某振等人开始寻求“合法”的“保护伞”。今年2月初,万某振找到虎门镇大宁治保会便衣组组长谭某庭,请求为该团伙提供保护,约定每进行一天地摊诈骗,谭某庭可以拿到150元左右。据检察机关调查,至2012年5月下旬,谭某庭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向万某振通风报信,并阻止其他治安队员对以万某振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查处,共收受以万某振为首的犯罪团伙5900元。今年6月,谭某庭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5月2日晚上20时许,虎门北栅派出所巡逻中队的两名便衣治安队员许某和章某,正在大宁社区卫生站门前路段对诈骗地摊进行驱赶。万某振、尚某军、陈某兵伙同“小胖”一起到事发地对两名治安员进行“质问”,其后万某振用拳头打了许某一拳,尚某军、陈某兵便立即上前对两人拳脚交加。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章某所受损伤为轻伤,被害人许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虎门一“保护伞”被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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