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彭菲 记者 杜世成)有发明专利,向市知识产权局送评,有机会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昨日,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大河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近期将组织市专利奖的申报,今年起每年评奖一次,最高的特等奖为30万元。
王大河说,8月底,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利专项资金实行无偿或贴息支持,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促进、专利奖励及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等。其中,专利奖励是厦门首次实施,预计近期将出台奖励细则。
专利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如参选项目不符合特等奖评奖条件的可以空缺。
申报专利特等奖的条件是,在国家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专利技术实施推广中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只要送评,每件都可获奖励1000元。
(原标题:发明专利最高奖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