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病中杨老太送来百万执行款。本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昨天下午,病榻上的杨老太收到法官送来的103万余元的支票,脸上露出了笑容。但很快,她又哭了起来,她说,这都是拆迁款闹的。
3年前,她委托儿媳领取了350万元拆迁款,但儿媳只给了她108万元。为了这笔钱,她和儿子、儿媳打了两年的官司,先是起诉对方返还拆迁款,再是对方起诉要求分割拆迁款,随后她申请对儿子、儿媳强制执行。
“和儿子打官司,我赢了也是输了,我特别不想走到这一步”,杨老太悲切地说。
本报记者王丽娜
□现场
老太希望重拾亲情
昨天下午2点半,民航医院骨科病房内,杨老太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
不久,敲门声响起。朝阳法院执行二庭的李森法官和他的同事推开门,给杨老太送来了支票。此前,杨老太已在电话中得知这笔拆迁款得到执行。
看到法官,杨老太连声道谢,“为我这事,你们没少跑。等我有一天能站起来了,一定要亲自到法院感谢你们!”
71岁的杨老太,患上了骨结核,下半身已不能行动。
“儿子和儿媳来看过你吗?”李森法官问。
“来看过一次”,杨老太眼圈红了。
“这事就翻篇了,别再想了,好好保重身体!”法官劝慰。
“我不好意思啊!和自己的儿子、儿媳发生这种事情。但我实在没办法,他们都有房,我的房子又被拆了,我想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他们给我的钱够买房就行,可是他们不这么想”,杨老太哭着说。
杨老太的女儿在一旁说,拆迁安置房交房款的截止日期就是10月20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买不着这房了”。
杨老太说,以前她和儿子、儿媳的关系很好,相处二十多年从来没吵过架,“特别信任儿媳妇”。
2009年,拆迁款下来后,她委托儿媳去办理拆迁领款手续,儿媳领了350万元,但仅将其中的108万元给了她。她说,其实自己内心有本账,给儿子和女儿各分100万元,她和老伴拿150万元买房,“但我的钱早晚不还是他们的”。
因拆迁款问题,最终这家人闹到了法院。杨老太说,她也后悔自己和儿子、儿媳缺少沟通,“希望他们还能像以前一样和我聊天、吃饭”。杨老太的女儿说,没有拿到拆迁款时,她和哥哥周末经常在一起打牌,现在因为这事几乎没有往来,“算了,不想说了”,她对记者摆了摆手。
□案情
拆迁款引至亲反目
杨老太原在朝阳区高碑店乡有宅基地一块,2009年该处拆迁,拆迁款共计350万元。杨老太有一子和一女,因其行动不便,委托其儿媳范某办理拆迁领款手续。2009年6月30日,儿媳范某领取款项后,仅将其中的108万元返还给杨老太。
去年,杨老太和老伴将儿子、儿媳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其拆迁款242万元,并且赢得了官司。后范某和丈夫将两位老人起诉,要求分割部分拆迁款,朝阳法院审理后判决确认拆迁款中的89万元归范某夫妇所有。
判决生效后,杨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返还拆迁款15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杨老太的老伴去世。
法院调查发现,范某领取拆迁案款后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保险一份,金额100万元,但尚未到保险合同理赔期限,除此外别无其他大额可执行财产。
经法院调解,杨老太和儿媳达成和解协议,由范某到保险公司办理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手续,并将全部保险款支付给杨老太,杨老太则放弃其余债权。
近日,保险公司将保险款103万余元直接汇入法院账户。因杨老太患病无法行动,法官特意来到法院给杨老太发还案款。
李森法官说,伴随北京城乡改造的进程,涉及拆迁款的诉讼越来越多,他希望父母和子女在利益分割面前,除了物质利益外,子女应多考虑和父母之前的亲情。
(原标题:法官送百万执行款病中老太亦喜亦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