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相关方面称处理方式符合规定,你怎么看?
张治宇:考核公务员,德、能、才等都要涉及,作风上如果有问题,那的确是不符合公务员要求的。问题是,要有证据。否则就侵害了这名考生的名誉。而且,以“作风有问题”拒录,要达到品德败坏的程度才行。
现代快报:以性格原因拒招录是否符合规定?
张治宇:说到性格问题,理由恐怕不太正当。按照相关条例,什么标准才能成为公务员,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符合这些标准或条件,你就可以被选拔,如果你又是最优秀的,那你就应当成为公务员。如果在规定或量化标准之外,又来了一个新的标准,请问用人单位有这个权力吗?就算有特殊理由需要增加一些额外标准,那也必须在考前公示出来。要是以所招公务员必须性格开朗为标准,那事先应该说清楚。提前不讲而事后再说,人们就不清楚你到底是什么标准。特别要指出的是,作出一个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行为,不能仅仅打一个电话了事,不予录取的行政决定应该出具书面材料,并且说明理由,并且提供相关依据。这些都没有的话,的确有一点“儿戏”的成分。
现代快报:如果存在问题,相关考生如何进行权利救济?近年来,公务员招录中出现了一些争议性事件,它们所显示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你有何改进建议?
张治宇:很多情况涉及到公平问题,如前几年“因乙肝拒录”事件,最后考生打赢了官司,法律并没有规定乙肝考生不能当公务员,而你事先又没有规定并讲明,那么事后整出标准就是违法的。相关事件表明,对公民参与公职的权利保护做得不够。为了考公务员,相关考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当然,在这之前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未来是否可以由几个省或几个大区成立一个专门的行政人才中心,统一招聘人才,然后根据需求配置给各个行政机关?这样一来,萝卜招聘的现象就难以存在。当然,强化监督也是有必要的,行政机构要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设置各种举报平台。
现代快报记者 刘方志
(原标题:“性格理由”不太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