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18日讯(记者 张剑雯)10月17日,太原市冬季大气污染预控行动部署大会上确定,将从10月17日至11月15日期间,推进燃煤污染控制及冬季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
燃煤污染控制是此次大气污染预控行动的重点之一。太原市将在10月底前,要实施完成22个城中村供热改造,拔掉黑烟囱1.3万根,减少冬季燃煤量50万吨以上,村内饮食服务摊点、洗浴等行业所有燃煤设施必须使用清洁能源;要实施17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拔掉黑烟囱6000根,减少冬季燃煤18万吨;要完成508台分散采暖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或燃气供热替代,对154台常年运行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在拆除这些燃煤锅炉的同时,实现减少燃煤量55万吨的任务。市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禁止使用木材、杂草、纸板、燃油等进行点火;锅炉房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煤场和渣场密闭无扬尘。环保部门将采取驻厂监管、在线监测、远程监控和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等方式全过程、全天候监控重点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太原市还将实施冬季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市区所有施工工地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内堆放的渣土等易起扬尘物料及裸露施工场地必须实施绿网覆盖,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的工地要停工整治;将查处不按要求进行苫盖封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外地黄标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市区行驶;年底前,公交车、出租车将全部实现气化;道路保洁将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有效控制二次扬尘污染;将禁止焚烧树叶、垃圾、路边杂草、秸秆等。
此外,太原市还将建立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向重污染行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单位下达预警通知,做好恶劣气候和污染严重情况下停产、限产、停工、停运等应急措施。
(原标题:太原“重拳”出击严控冬季大气污染 严重超标企业一律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