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安排工作引纠纷
被打伤自己担责25%
传“领导意思”,要求同事交出部分工作给新来的员工,结果双方发生打斗。昨日,重庆晨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胡某受伤是事实,却因并未出示相关文件,要承担25%的责任。
事情是这么回事,胡某与王某均系重庆某机电公司同一条生产线上的员工。去年6月11日上午8时许,胡某带着新员工孔某(公司其他生产线转来)前去与王某一起工作。胡某建议,本生产线上的同事分一部分业务给孔某做。王某当即表示不同意,与胡某因此发生争吵。争吵中,两人发生了打斗。其中胡某背部、面部、眼睛被刺伤。
胡某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总计1.1万元。
大渡口法院认为,胡某事先未与王某等工友协商,也没有出示相关文件或通过相关领导介绍,擅自要求王某等人分一部分业务给新员工,导致纠纷的发生。纠纷中,胡某不冷静处理,以非对非,对其损失后果亦有一定过错,应当相应减轻王某的民事责任。胡某自负25%损失费用。
重庆晨报记者 李澜
(原标题:他安排工作引纠纷
被打伤自己担责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