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增 张梦芸 董宁
服刑人员王书涛没想到,对自己刑期计算的一个差错,检察官会如此上心,如此不辞辛苦地帮他维权。10月8日,收到纠正刑期计算错误裁定书的王书涛既意外又感动。
48岁的王书涛2008年因为聚众斗殴被平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9天,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2011年,王书涛因同一案件被平度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在济南市某监狱服刑期间,一次偶然的机会,王书涛发现自己的总刑期中,2008年被刑事拘留的29天没有折抵。29天,对于一般人来说转瞬即逝,但对高墙内的王书涛而言,却是漫长的。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向山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省检察院收到申诉后将案件交办给平度市检察院。平度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审查此案。由于王书涛被拘留时间是2008年,案件也已结案归档,很多法律文书比较难找。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案干警不辞辛苦,数次往返于法院、公安等部门。几番周折,检察官最终查明,法院在判决中确实未抵减王书涛2008年被拘留的29天。据此,平度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今年9月29日,平度市法院对上述刑期计算错误作出纠正裁定。
得知这一消息后,王书涛非常激动,他对回访的检察官表示:“感谢检察官,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社会新人。”
(原标题:刑期计算错误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