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和地下室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一旦发现不再供气

2012年10月19日06:42  龙虎网

  龙虎网讯 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都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根据“谁供气谁管理”的规定,两个月前,南京百江液化气公司开始排查自己的用户。扬子晚报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燃气管理处获悉,已经根据百江提供的现阶段“摸底情况”,向违规的50多家用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排除安全隐患。同时,“百江”也拒绝对其销售液化气。这种排查和拒绝,将在全市推广。同时,如果有市民发现身边有人违规,也可以拨打84632480举报。

  此次排查,以南京百江液化气公司为试点,共排查出地下室用户36户,主城区29户、郊区17户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跟随排查人员,对这些违规用户进行回访。

  在光华路四方新村小区,一栋老式住宅楼的半地下室中,记者看到,密闭的地下室中央摆着一张简易的木桌,桌上架着一台燃气灶,燃气灶的一端顺着胶管连着桌底的瓶装液化气。据住户介绍,地下室是自己租来居住的,这样使用已经6年了。当排查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后,该用户表示将会使用电磁炉代替现有的瓶装液化气。现场,百江液化气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经过逐户的安检排查,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住户都已经登记在案。该公司将拒绝向他们销售瓶装液化气。还未使用完的瓶装液化气可以按气量到公司办理退气手续。

  “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都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这是国家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夏军表示,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一旦发生问题,周围其他大量的用户势必受到牵连。而地下室空气不流通,使用瓶装液化气存在着很大的隐患。瓶装液化气的质量比空气要重,倘若泄漏在地下室这种通风条件不好的空间内,很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当人闻到异味,意识到气体泄漏时,周围的液化气浓度很可能已经达到爆炸极限,这时候开灯或是点火都可能会引起爆炸。”

  扬子晚报记者 杨娟

  实习生 李佳俐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孙婧

  (原标题:高层建筑和地下室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一旦发现不再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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