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聘任民间人士任行政复议委员 民告官有了“平民裁判”

2012年10月19日07:24  大江网

  本报南昌讯(记者蔡颖辉)行政复议,在民间被俗称为“民告官”,但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所以群众经常会产生复议决定过程不透明,官官相护的想法,造成群众“重信访轻复议”的局面。

  为了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建设,我省决定在南昌市、新余市、东乡县、新建县开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新建县经过认真细致地准备后,在全省率先开始实施“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制度”,一改以往行政复议均由法制办专职复议人员裁定的机制,聘任民间人士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民告官”有争议的案例将由群众做裁判,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裁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具有便捷高效,且不收费的优势,但目前群众选择信访渠道表达诉求的远多于选择行政诉讼。”新建县法制办主任邓志宏说,群众不选择行政复议的原因还是因为觉得行政复议过程不透明,而且是政府部门的内部监督,容易发生官官相护的情况。

  “为了改变群众的这种观念,我们在全省率先聘任社会人士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邓志宏表示,县政府对此也非常支持,专门下拨经费并成立县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准备聘任15名非常任委员。“我们聘任这些委员条件宽松,但有一条,不能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目的就是为了增加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透明度与平民性。”

  记者了解到,目前报名工作还没结束,报名非常踊跃。法制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名的有大学教授、律师,还有出租车司机,只要符合条件都能来报名,报名截止后我们再进行遴选。”

  这些当选的“平民裁判”在行政复议中有哪些权利呢?邓志宏介绍说,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必须有9名以上(单数)委员参加,其中非常任委员不少于4名。实行一人一票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通过审议事项。“目前我们的行政复议是由专职人员受理,调查后出具一份意见给分管领导,再报上级机关批准。案件审查人员的意见占很大比重,裁决过程也不够透明。有了这些‘平民委员’后,他们的意见和专职人员的意见一样重要,如果专职人员的意见占少数,一样会被这些有投票权的‘平民委员’否定。”

  不仅是引进了“平民裁判”,新建县对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也做了调整。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依法应由县政府及县属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县属部门不再单独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公安、交管、运政、劳动、社保等部门的行政复议全部集中到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肩上的担子一下重了很多。”邓志宏表示,希望县里这次“首尝螃蟹”之举获得很好的效果,再向全省推广,化解目前社会上的“重信访轻复议”困局。

  (原标题:新建县聘任民间人士任行政复议委员 民告官有了“平民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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