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记者 张云)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征求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该厅预撤销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152家省属社会组织。如果这152家省属社会组织有异议,需在11月18日前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否则11月20日之后将被正式撤销。此外,另外30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需在11月18日前补办年检手续,否则将在年内予以撤销。
(原标题:甘肃省民政厅预撤销152家省属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