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居民身份证丢失了,便使用捡到的一张身份证出门办事,不料这个身份证是一名吸毒人员丢失的,最终王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宾馆被处罚。
10月14日中午,武川县公安局获悉,有一名有吸毒前科人员孟某在西乌兰不浪镇“鑫茂源”宾馆登记入住,辖区民警接到指令,立即赶往现场,对入住人进行检查。经调查,王某说是前不久捡到一个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相片和自己长得差不多,正好自己没有补办,就使用捡来的身份证出门办事,14日上午,王某来到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鑫茂源”宾馆登记了房间,没想到被民警发现。
王某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宾馆,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 夏合琴 通讯员 王治华)
(原标题:王某使用捡来吸毒人员身份证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