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一经核实将立即收回微利房

2012年10月19日10:19  晶报 微博

   晶报记者 邹玮 何文文/文 张国防/图

   昨日上午,多家媒体聚集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楼会议室,向该局追问“王宁骗购微利房”案调查进展。中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新闻助理、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副处长姚卫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经核实王宁骗购的证据,将立即收回微利房,并追缴王宁15年来的非法所得;调查还涉及对王宁申报资料中盖章签字的原住宅局办事员等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原住宅局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将配合有关部门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寻找到当年的办事员还需要时间”

   晶报记者在进一步调查中获悉,涉事申请人王宁于1997年11月,向原深圳市住宅局递交了《深圳经济特区福利商品房房价审查表》等相关资料。记者看到,除了房屋原产权单位深圳市桑夏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开发公司负责人张树斌签字盖章之外,在房改审批单位、审核人签名一栏中,也有一个签名。由于签名字体十分潦草,记者只能判断该签名疑似“李梅”。签名上盖有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房价审核章”,落款日期为1997年11月26日。

   晶报记者为此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以下问题: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与原深圳市住宅局是什么关系?该办公室目前是否存在?“李梅”是否还在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任职?

   姚卫城介绍说,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与原深圳市住宅局同属于一个系统,同一套人马工作,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就是房改办,15年来,全市政府部门机构不断升级调整,原市住宅局从改革名称为市国土房产局,再到现在的市住房和建设局,不少以前的工作人员多已更新换代,有的退休了,有的则调整到了其它部门。

   “从目前掌握的王宁当时办理的申报资料和档案中,可以查到原住宅局是什么人在为他办理,但找到这些办事员还需要时间。”姚卫城说,一经查实有原住宅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也将配合有关部门一并追究该同志的法律责任。

   若查实将追缴王宁15年非法所得

   对于王宁这一个案,姚卫城表示,还需进一步核实此人递交的所有材料,一旦证实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没收王宁的微利房,并对王宁在这15年间的非法所得进行严肃追缴。

   欢迎市民举报骗购微利房行为

   王宁此前称骗购微利房不仅他一人所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不会进一步拓宽调查范围?姚卫城称,这个调查有些困难,暂时还没有这个计划。他呼吁广大市民若发现此类骗购微利房的行为,可向市住房和建设局举报,发现一单,市住建局就会查处一单。

  (原标题:住建局:一经核实将立即收回微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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