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练情情、 越检宣)近日,欧婆婆的“无人售报亭”被盗的事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愤慨,无独有偶,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也于近日对一宗“小毛贼”专偷书报亭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阿明(化名)是一名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由于从小缺乏家庭管教,读书成绩也不好,终日沉迷于网吧,由于缺钱花,便打起了路边书报亭的主意。2011年7月23日凌晨,阿明和同案人阿凯、阿金等人一起在越秀区中山三路至中山六路附近,以撬开报刊亭的门锁及卷闸门的方法盗窃多家书报亭。当日凌晨4时许,早已被监控录像记录下作案过程的被告人阿明等人在中山六路将军东一带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这一专偷书报亭的犯罪团伙成员先后被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金、阿文、阿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阿凯、阿明由于是未成年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的刑罚。
(原标题:毛贼一日偷多个报刊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