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单亲母亲龚丽坤,因不满爱女未能获派第一组别(Band 1)中学,不准她入读,令女儿近两年来停学,被告昨被裁定一项违反入学令罪成。裁判官指斥她“只为自己利益,令女儿无法读书”。龚闻判情绪激动,坚称自己无罪,拒绝求情,裁判官将她收柙至11月1日,待取阅背景报告判刑。
从未工作、一直领综援的龚丽坤(48岁),18日被裁定一项违反入学令罪成,案情指她没有安排现年十四岁的女儿,于2011年9月1日至本年5月4日期间,入读基督教信义会信义中学。
暂委裁判官许淑仪指出,教育局已用口头警告、发信、寄挂号信及亲身上门等方法,送达入学令予龚,要求其女儿尽快上学,惟龚仍假装不知道,还将局方寄给她的信件呈堂,自行在原文件上写上“派入循道”,大话连篇,砌词狡辩,而她自称有人答应派循道中学的学位给其女儿,只是她“一厢情愿”。
许官更讽刺被告如此“聪明才智,处事小心”,不可能不明白教育局派出入学令的意思,故裁定她罪成。许官又指,信义中学仍保留一个学位予其女儿,只要她愿意立即让女儿读书,承诺会以此作量刑理由,并着她好好考虑。
龚闻罪成后,立即情绪激动,不断大叫“我要上诉,不公正的裁决”,再被警员拉至犯人收押栏,又大声高呼“官系唔可以判我有罪!有咩求情呀?我系无罪(法官不可以判我有罪!有什麽要求情的?我是无罪的)”、“要求上电视直播,一判我有罪就会被屈死”。
裁判官决定押后判刑,并将被告收押,下令社署照顾其女儿的福利事宜。龚随即在犯人栏不断大喊大叫,“你唔畀我保释,我个女点呀?唔可以再畀个女去社会福利署,(你不让我保释,我女儿怎么办?不可以再让我女儿去社会福利署)搞死我两母女”,最后被三位警员押走。
(原标题:不满获派普通中学 港彪悍单亲母亲拒让女儿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