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部网站今天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地方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
方案指出,到2013年底,完成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提出现行相关食品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修订或废止相应标准,调整相应标准管理方式等。
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包括,完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方案要求, 2013年12月,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确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方案明确,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卫生部将定期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进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清理专家组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为标准清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卫生部:鼓励社会参与食品标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