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身份证住宿受罚
不久前,从陕西省来到我市的王女士不慎将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为了省事,她冒用了一张身份证去住旅店。然而让她没有料到的是,这张捡来的身份证的主人竟然是吸毒人员。为此,王女士先是险些被民警当做吸毒人员刑事处理,后又因涉嫌触犯身份证法而被处以行政罚款。
10月17日12时许,武川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信息反馈,一名叫孟某某的吸毒前科人员入住了西乌兰不浪镇内的一家小旅店。因为怀疑此人很可能是住进该宾馆内从事吸毒、贩毒等违法事宜,辖区民警便立即赶往该宾馆对入住人员进行检查。经调查,入住在该宾馆某房间内的女子先是说自己叫做孟某某,直到警方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女子才不得不老实交代说自己叫王某某,家在陕西省紫阳县。因为在呼期间不慎丢失了身份证。图省事的她将不久前自己拾到的一张名叫孟某某的身份证当做自己的使用。因为捡来的身份证上的相片和王某某相貌有些相似,王某某曾多次使用这张身份证蒙混过关。
昨日上午,记者从武川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了王某某所言。但是,鉴于王某某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旅店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处以200元的处罚。(记者 安娜 通讯员 王治华)上一页 1
(原标题:侥幸心理作祟使假证惹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