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要求,郴州市在职的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各单位及市各人民团体“一把手”栽植或捐资“购车碳汇林”,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1.8升以下植树3亩、1.8升-2.5升植树4亩、2.5升以上植树5亩的标准栽植“购车碳汇林”,因季节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采取以资代劳办法,每亩造林劳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300元收取。而对于企业和私家车业主,郴州则鼓励其自愿栽植“购车碳汇林”。(10月19日《潇湘晨报》)
乍闻很美:按配车排量植树,带有惩戒色彩,兼有自我救赎与补偿意味;通过密植增绿,为的是提升绿化生态功能,屏蔽与过滤汽车尾气,为市民提供健康环境,让百姓呼吸“更新鲜的空气”。
其实丑陋。不妨设想这样一幅场景:上次还坐着排量1.8升用车的“一把手”,下次植树或许换了1.8升-2.5升的座驾,植树或交钱的前提,都可能导致这一结果出现。一边是公车尾气的进一步排放,一边是植树面积的进一步增长。排量越大,植树面积越大,两本账相较,空气净化指数似应力压空气污染指数。于是,与改善空气质量相悖的增量排放,完全可能变得心安理得,疑似为空气质量改善尽责的植树或交钱,就此让公车排量的增长觅了个堂皇的理由,极可能消弥了此前的“心理障碍”,冲破公车排量的“关卡”,让节约公务开支、节约购车用车经费成为一句空话。与其对党风政风的污染相比,为空气净化所做的“贡献”何足道哉!
不仅如此。“一把手”按配车排量植树,尚有三点可忧:其一,植树任务极可能由秘书等工作人员代劳,甚至催生“代种树”的新行业。其二,树种到什么地方、能否完成任务?为方便计,“一把手”会不会动用自身能量“就近安排”?会不会将其视作例行公事?会不会假植树、造数字?即使真心种树,面积的落实也是不小的难题。森林覆盖率高达62%的郴州,植树的空间难言广阔,当难有现成的大片空地,怕是得下些寻寻觅觅、见缝插针的功夫,甚至将荒山原石之地“升级改造”一番才能成事。郴州下辖十余县、市、区,市领导、县市区党政部门、市直机关各单位及市各人民团体“一把手”,应有数百之多,以植树3亩这一最小面积计算,占地就多达数千亩,会不会为一方“适宜树木生长宝地”而争得面红耳赤?其三,报道称,因季节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以资代劳,每亩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300元收取,这笔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谁来监督检查?这个钱是公款支付还是个人掏腰包?
“一把手”按配车排量植树,其出发点和运行机制貌似约束与控制,实则为个人私利的不良想像提供了空间,具有为群体乐于接纳的先天劣性,助推矫情与伪饰,从而让他人心安理得地扮演了负能量更大的不光彩角色。
[稿源:红网]
[作者:窦永堂]
[编辑:王俞]
(原标题:“一把手”按配车排量植树是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