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搬家 商户难讨昔日进场费

2012年10月20日01:19  北京晨报

  晨报96101现场新闻(记者 曹晶瑞)昨日,通州区西海子市场商户反映,市场搬入新址,承诺将商户进驻老市场时交纳的2000元进场费退还,但必须是存根上有记录的商户才可领取。由于部分商户最初是从别的商户处私下购买的摊位,与老商户失去联系而无法领回退款。市场管理方称,只能按照存根记录退还费用。

  “已经4年了,早和他们失去联系了,可钱确实是我交的呀。”商户孙女士称,2008年9月,西海子市场从露天搬到室内,设立规范摊位后,商户需要交纳进场费,每个摊位2000元。孙女士从老商户李先生和吴先生手中买下两个摊位,并拿着写有两人姓名及基本信息的“摊位抵票”到市场管理办公室交纳4000元进场费及押金。

  今年10月,市场因搬迁承诺将进场费、押金退还商户,但前提是需“摊位抵票”上商户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领取。“押金收据上是我的名字,已经退了。可进场费写着他俩的名字,我领不了。”孙女士说。

  另一位商户张女士称,2009年6月份,她在已有一个摊位的情况下,又从商户杨女士手中买下一个摊位,在与杨女士交易时,双方明确5500元的里面含有进场费及押金。“我说办理过户,但她说过不过户都一样,让我踏实卖我的菜”。不料,近日市场因搬迁退费,张女士只领回了自己原有摊位的进场费及两个摊位的押金,而从杨女士手中买下摊位的进场费,却因未过户又无法联系到杨女士而无处领回。张女士称 “市场里很多商贩都存在这种情况”。

  随后,记者找到西海子市场管理负责人李主任称,2008年9月市场搬迁之初,过户规定尚不完善,也存在极少数商户拿着别人的“摊位抵票”在不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可交纳押金等费用且收据上写有交款人名字而非“摊位抵票”商户的名字,这种情况商户可以领回押金,进场费也可以在与上级领导协商后酌情退还。但李主任也表示,秩序完善后,只要没办理过户,押金等票据上交款人的名字一定与“摊位抵票”商户名字统一。

  李主任称,目前无法领到进场费的商户约占10%,但为保证退款秩序,只能按照存根记录,由“摊位抵票”上的商户本人带着相关证件亲自领取,除非因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领。“不然商户把钱领走了, 老商户又来要钱,秩序就乱了。钱将一直保存着,直到存根商户本人来领取”。

  线索:辰先生

  (原标题:市场搬家 商户难讨昔日进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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