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鹏翔)10月18日记者获悉,白银市平川区青年小叶在平川区看守所工作期间,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经平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小叶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小叶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在平川区看守所上班。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小叶在平川区看守所工作期间,通过信件、电话、面谈等方式,将犯罪嫌疑人魏某密押在平川区看守所的信息泄露给其亲属,多次为犯罪嫌疑人魏某亲属通风报信,还将魏某亲属为其托关系逃避处罚的情况及公安机关的一些侦查部署活动传递给魏某,严重干扰和影响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叶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叶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原标题:助嫌犯逃避处罚白银看守所一工作人员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