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医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因犯罪时未满18岁不适用死刑
被告李梦南
被判无期
10月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案情回放
就医不满行凶
今年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王浩因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王宇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九级残,右眼部损伤构成轻伤、十级残,左腕部损伤构成轻微伤;郑一宁面部损伤构成轻伤,右耳廓损伤构成轻微伤;于惠铭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原告
对方没有道过歉
10月18日晚9点,原告王浩的父母和王浩的弟弟,从内蒙古赤峰到达哈尔滨。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王浩的家人仍然很悲痛。
王浩父亲王东清说:“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法院人员已经是很负责任了,在这个结果上我不上诉了。”
但对民事赔偿方面,王东清认为,对方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现,“别说现在赔付,连给我们说软话都没有,也没有道过歉,我们也没见到和收到过书信。”
被告亲属
可能会上诉
李梦南唯一参加旁听宣判的亲属是他的叔叔李春明。
李春明告诉记者,法院在判决中没有对“李梦男自首”和“哈医大一附院有误诊”作出认定,他们对这两方面持有异议。李春明说,李梦男行凶后又回到医院包扎伤口,“外面诊所那么多,他要不想自首哪儿不能去啊,而且我们向法庭提交了CT片,认为医院存在误诊。”李春明说,但法院判决中没有认定这两方面,“我想是会上诉,但回家得跟父母商量一下。”
法院判决
犯罪时未满18岁
不适用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梦南事先购买尖刀,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王宇、郑一宁所提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李家没赔偿能力
李梦南的爷爷卧病在床,没有出现在法庭现场。据李梦南的叔叔介绍,对于民事赔偿,他们家是没有相应的赔偿能力的,家里的房子只能卖2万元左右。
综合新华社、央视
(原标题: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