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赵璐璐)近日,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东山肉菜市场原管理员傅某兴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
傅某兴28岁,辽宁人,原是广州市大利投资有限公司员工。4月19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拘留。2011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被告人傅某兴受广州市大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在越秀区龟岗大马路东山肉菜市场任管理员,利用负责招租的职务便利,先后向五名租户索要或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0600元。4月19日,被告人傅某兴在海珠区被民警抓获。傅某兴昨日在庭上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菜市场管理员受贿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