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异地处罚”申诉难

2012年10月21日07:54  北京青年报

  ■交警错罚纠正难

  ■罚后记录消除难

  ■异地复议实现难

  本报讯刚刚过去的国庆节8天长假,因假期长、高速免费等因素,导致北京车主自驾车出行数量剧增。巧合的是,今年3月起,全国交通违法信息开始共享,不管在京内京外,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不处理,今后就无法验本验车。长假归来,很多车主连续收到在外地的超速罚单,少的100元,多的达到1000元,以超速行为最为普遍。

  然而,一些北京车主发现,一些处罚非常不合理,甚至是明显错误。本报开辟“关注异地交通违法”以来,已接到上百名读者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的遭遇。如,宽阔马路限速竟然是时速60公里,还没限速标志,显然不合理;还有的交了罚款网上违法记录不消除;甚至有的外地交管部门将车号弄错,车主要求纠正却遭遇推诿;还有的车主前往外地行政复议却遭当地交管部门无限期拖延……这些北京车主被抓拍的违法超速地方包括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宁夏、河北、河南等,甚至还有云南、浙江等地。

  市民们质疑,外地处罚随意性较大:

  一是高速路限速太低。下了高速在一些省道、市道上,很多路段限速40公里,市民刘先生就因超速被罚。

  二是道路标志不清。有北京司机反映:“在外地两次违章,都是单行线、限行线没看清楚。”

  三是对本埠以外牌照车执法更严格。一位自驾游归来的北京司机说,“假期在老家集安五女峰附近与朋友们旅游开车被拍超速,两次罚2000元扣12分。限速四十我开六十。虽说我们应该遵守规则,但心里仍不服,那么宽的路那么多车却专罚外地的。而且全部用的是上限标准……”

  种种现象表明,交通违法信息全国联网后,方便了异地车主接受处罚,但对于错误处罚、有异议的处罚,车主们却叫苦不迭,不仅远赴异地提起行政复议难,甚至连纠正明显的错误也变得很难。

  “在出台便民措施后,还应该出台相应配套的弥补措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宗玉说。

  ■相关报道见03版

  (原标题:三问“异地处罚”申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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