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益设施要安全“无病”

2012年10月21日08:20  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无病”,让市民有个安全的生活好环境。昨天记者从市政环卫管理处获悉,为确保市政设施功能完善、使用安全,我市对市政公用设施开展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包括城市道路、广场、街巷,排水,桥梁、井盖和照明设施等公用市政设施都是检查和排查的重点。市政部门表示,所有城市市政设施都要逐一排查,凡是群众投诉集中的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灯不亮等问题,都将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确保市政设施完好。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5大部分,其中城市道路(含广场、街巷),将认真做好道路整修维护工作,车行道路面平整,无坑槽、拥包、沉陷及大面积积水现象;人行道铺装整齐、路面平整,无破损、错台、凸起、凹陷及大面积积水现象;路缘石稳固、直顺、清洁,镶边石与人行道相接平顺,无裂口、断裂、缺失现象。依附城市道路设置的路名牌、果皮箱、隔离护栏、公交站亭等城市家具配套完善、定位准确、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沿路没有废弃线杆等残缺设施。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挖掘占用现象发生。

  城市桥梁的整治内容包括杜绝城市危桥使用,及时消除城市桥梁安全隐患。

  城市排水整治内容包括做好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泵站的清掏、疏通、维修工作,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完好齐全,运转正常,排水畅通。雨水箅、雨污水井盖设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安装牢固并与路面相接平顺,无破损、丢失、移位、塌陷等现象。城市排水许可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城市排水检测,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杜绝排水设施雨污混流、私接乱排等现象发生。城区河道排水畅通,无障碍物,无污水排入,无漂浮垃圾。

  城市道路照明整治内容包括城市道路照明及其附属设施齐全、完好、整洁,运转正常。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干道、街巷亮灯率达到96﹪以上。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灯不亮问题,限期采取措施解决。(记者董振霞编辑昝晓辉)

  (原标题:城市公益设施要安全“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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