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
一些驾车人往往晚上喝酒次日开车,认为一晚上酒劲就过去了,然而,这并不保险。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以危险驾驶罪将饮酒次日开车仍未醒酒的许嵩原提起公诉。
今年8月8日晚,许嵩原驾车到一个饭店和朋友们喝酒吃饭。几个人一直吃喝到晚上11点左右才结束,聚会人纷纷离开,喝了白酒的许嵩原向朋友表示不开车等第二天再走,当晚他便睡在了车上。
次日早上6点多,一觉醒来的许嵩原以为自己的酒劲已经过去,便驾车去上班。当他行驶至朝阳区北辰西路北辰西桥时,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翻,致对方受伤,他驾驶的机动车撞到了马路中心护栏上。交警赶到现场后,检测到许嵩原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58.1mg/100ml,属于醉酒。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许嵩原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提示,酒精在不同体质的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不同,如果酒精度数高、饮酒量大,就要过更长时间等酒醒后才能开车。 (周丽)
(原标题:晚上饮酒次日开车 酒劲未过照样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