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10月19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与之前的修改稿相比,该《办法》作出了多项重大调整,其中进一步加大了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明年起,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将面临50元罚款。《办法》明确规定,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驶进下穿桥处警告罚款50元。而在此前,《办法》的修改稿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警告罚款大多都在20元~30元,可见处罚力度明显增大。(许娇娇 王弘毅)
(原标题:明年起行人闯红灯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