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厅16年4厅长落马 廉政宣言意义遭疑

2012年10月21日16:36  正义网

  官员“廉政宣言”意义有多大

  10月9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涉嫌受贿罪案一审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南省交通厅被网友戏称为“政治百慕大”,让一个个官员“有来无回”,16年来,已有4名交通厅厅长相继“落马”。

  据媒体披露,之前“落马”的三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昆桐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刚刚落马的第四任厅长董永安曾赌咒发誓“要秉公用权,谨守廉洁之节;要生活正派,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铮铮的“廉政宣言”似乎犹在耳边,但宣誓的人却已经走向了犯罪。

  “关于反腐,我觉得单纯依靠教育没用,完全依靠当事人的道德提升也没用。”中国教育机制研究分会秘书长施进军说,“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80后干部不见得比50后、60后更廉洁。”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在河南交通厅厅长纷纷落马之间,有一位厅长名叫安惠元,平稳度过了任期。安惠元在交通厅宣布“硬性规定”:无论谁,说事不能到家中,只能在办公室进行。安惠元同时向家属交代,不论是谁来送礼品,不管价值多少钱,一律不能进门。否则,当场扔出门外。

  尽管自律是有效果的,但是一个好的体制,不能只寄希望于部分人拥有的良好品德,而应该致力于使官员道德的阴暗面无法转化成影响社会的实际作为。就是说,不能指望官员凭借道德,在有权力挪用公款,有办法官商勾结的时候,面对钞票不动心,而应该通过制度,让官员的手“够不着”非法钱财,让官员在伸手去够非法钱财的过程中,能够被法律、舆论抓住。

  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认为,在现行体制下,抵制腐败不能光靠官员自律,不能光靠官员上台时拍胸口发誓。

  有受访专家认为,现行的监督机制,多是同级监督,因此监督的权限不够,并且监督方式单一。孙志远说:“应该有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让媒体、老百姓都能有效监督官员的行为。”(记者 桂杰 实习生 江晓雅)

  (原标题:河南交通厅16年4厅长落马 廉政宣言意义遭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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