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2年度对标行动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凡符合当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全面开展对标行动,并积极争创国际、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标杆的工业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企业要求具备条件为: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本市纳税,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结算在石家庄市;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行动,重点围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及完善生产工艺、节能减排等,确定了对标“标杆”、制定了对标方案;企业通过开展对标行动,实施了创新研发、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并且在规模实力、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品牌创建、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综合指标明显提高。
(原标题:工业企业“对标”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