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本报太原10月21日讯 (记者 王龙飞)10月15日,省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知指出,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狠抓落实。要认真开展好冶金等工贸企业煤气区域作业及煤气发生炉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与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运输、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场所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企业要抓住重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较大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定人负责进行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真正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在安全监管执法中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能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检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实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辖区内企业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有关人员和监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省安监局: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