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健的母亲吕英被某旅游公司工作人员拉至山上办会员卡,67岁的吕英身感不适,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赵健了解到,事发当天清晨,旅游公司业务员将赵健母亲和其他几位老人,从家中接到西山,参加业务推荐活动。到山上后,由于路途颠簸,运动量过大,身患糖尿病、冠心病的吕英最终猝死。赵健一纸诉状将旅游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判令旅游公司承担10%的责任,赔偿赵健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1万元。
■以案释法
本案中,赵健的母亲吕英虽是因冠心病猝死,但旅游公司在组织吕英的活动中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事前未对吕英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进行基本了解,在吕英出现头晕、恶心及呕吐的症状时,缺失救护人员、救护常识及救护设备,未能采取符合谨慎注意义务要求范围内的正确救护方法,故对吕英的死亡旅游公司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按其过错程度对吕英的损失进行赔偿。 (潘从武 马翔)
(原标题:上山活动老人猝死 旅游公司赔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