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期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将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合作,建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或联合成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合肥将大力加强工会系统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到2013年底,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都要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
为整合内外资源,合肥将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工会将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协调配合,积极利用法律专家、律师等社会资源,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到2014年底,每万名职工将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4人。(王爱玉)
(原标题:合肥工会职工法援机构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