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清理网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商品

2012年10月22日17:00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他们已与中宣部、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法制办、国新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这次清理整顿以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知名的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及团购网站、销售烟酒粮油等商品的著名企业自设网站为重点,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其中,工商机关主要针对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含有销售“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清理整顿。

      去年9月至10月,工商总局曾会同商务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对实体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共督促相关企业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案件533。然而,近期互联网上又大量出现了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推销商品的现象。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全国工商系统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截至6月底,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万人次,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0.47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657个,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0560件,涉案金额16.17亿元。 >>>详细阅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广字〔2011〕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9-10月,工商、工信、商务、质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遏制了在商品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势头,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整顿的成果,营造规范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就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日常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工作。要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及《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1〕182号)(以下简称182号文)的有关要求,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茶等日用消费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各种方式,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商品包装标识中的广告宣传内容,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原标题:工商总局:清理网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商品)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日副首相承认中日在钓鱼岛存在领土争议
  • 体育中超奇景!两队争冠六队争亚冠七队保级
  • 娱乐潘粤明声明称遭污蔑 董洁情变首亮相
  • 财经光明鲜奶5个月曝出6次质量问题
  • 科技谷歌揭开数据中心神秘面纱 高清组图
  • 博客钱钟书鲜为人知的幽默 真正的高官气场
  • 读书荒诞律法:春秋男子“戴绿帽”必须忍耐
  • 教育“中国式接送”引热议 17岁孩子仍被接送
  • 育儿奶奶买早点妈妈睡着新生儿险被抱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