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龙山10月22日讯(通讯员 杜娅 田文 彭涛)自己行为不文明,却不听他人劝告并恶言相向,进而与劝告者产生摩擦,挥舞着刀子将手无寸铁的劝告者打成重伤。2012年10月22日,经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7年零4个月。
2012年9月2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代某到龙山县时代广场玩,一时尿急,便到时代大酒店一楼前的花坛小便。摩托车车主郭某看见了,便告诫代某在公共场所行为举止要文明。谁知代某非但不听劝告,还恼羞成怒地吼道:“不文明又怎么了?”见此态度,郭某气不打一处来,语气也冲起来。代某觉得骂得还不过瘾,冲上去抱住郭某扭打起来,但因力气不敌郭,代某跑到附近的面馆取来刀子,朝郭某挥刀砍去,导致其左手食指第二指节处被砍断,全身多处受伤。
检察官提醒:在公共场所的确要讲文明礼貌,坚持文明行为礼貌善待他人。此外,在像时代广场这类县域中心的繁华地段,公安部门应设立治安岗亭,从而加强对社区活动的治安监督,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性应急事件。
[稿源:红网]
[作者:彭涛]
[编辑:贺冠铭]
(原标题:公共场所随地小便不听劝 骂不过瘾还挥刀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