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两窃贼疯狂窃电 获刑13年和10年

2012年10月22日23:00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茂名10月22日电 (梁远东 叶泽 梁大全)记者22日从广东茂名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地两名窃电贼内外勾结,疯狂盗窃电量逾100万千瓦时,电能价值近68万元人民币。近日,该院终审判决该两窃电贼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并判处罚金100000元和50000元。

  据了解,今年5月底,茂名市茂港供电局小良供电所营业员进行常规用电检查工作,发现小良镇陂头南坑村南江塑料厂电能表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其电能表三相电压线已全部被拆开在接线柱外,使电表计量失效,其中A相并接的两条电压线包扎住胶布,B、C两相电压线用电线皮塑管套住。供电所检查人员认定这是故意窃电行为,并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南江塑料制品厂老板曾某,利用李某在小良供电所工作的职务之便,通过改动电能表线路的手段实施窃电,从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间,先后共计窃电58次,李某从中收取好处费累计10万余元。经茂港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曾某伙同李某窃电时间合计3465小时,共盗窃电量1091475千瓦时,盗窃的电能价值671361元。

  6月29日,茂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曾某、李某。8月26日,茂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00元;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0元,并对曾某、李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曾某、李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完)

  (原标题:广东茂名两窃贼疯狂窃电 获刑13年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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