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养老院怎么都搬不走

2012年10月23日03:19  现代快报

  “有房子千万别租给人办养老院,租出去容易收回来难。”昨天,南京市蔬菜公司的尹经理发出如此感慨。原来,该公司位于河道路的两幢房屋出租给张女士开办民营养老院,合同到期后对方拖着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仍难以执行。

  无独有偶,鼓楼区公安分局位于河西银城花园的一处房产被高某租下开办养老院,房租到期后也迟迟不还,10月17日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而两家民办养老院不搬的理由,都是没地方安顿老人,房租价格高企成了民办养老院发展的瓶颈。

  □现代快报记者 赵守诚

  看数据:

  50人1张“养老床”

  ●我国城乡养老机构4.18万个,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拥有不到一张床。

  ●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

  ●数据显示,城镇月均退休金1527元,农村月均养老金74元,现在的养老金赶不上多数养老院的标价。

  ●卫生部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近半数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据新华社

  说两句:

  为啥闹心事见了报?

  目前我国的老龄事业,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快报把南京部分养老院的窘境报道出来,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给更多的老年人一张合适的“养老床”。

  判了3年多仍没搬走

  南京市蔬菜公司在河道路29号有两幢2层楼房,2002年7月租给张女士开办新家园老年公寓,租期为5年,后来又续签了1年。

  2008年7月新合同到期后,蔬菜公司要收房,通知张女士搬出,但对方不愿意,交涉无果后,蔬菜公司将张女士告上法院。

  2009年4月,下关区法院作出判决:新家园老年公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清空并向蔬菜公司交还所租赁房屋和场地,支付蔬菜公司合同期满后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的租赁费。

  蔬菜公司尹经理痛苦地说,如今判决生效过去3年多了,可张女士仍占着房屋不退。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中央北路的新家园老年公寓,里面住着80多位老人。院长张女士是安徽淮南人,第一年只有5个老人入住,后来才渐渐多了起来,最多时达到115人,年纪最大103岁。“刚租房子时,蔬菜公司负责人口头答应租给我20年,合同5年一签,可第一个5年过去后,又提出一年一签,第二年就要收回房子了。”

  张女士称,之所以不愿搬家,一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二是老人们也不愿意换地方。而且每个老人每月收1000多元,养老院雇了近20个人,政府按人头每个老人每月补贴100元左右,如果房租再涨,就吃不消了。

  公安局的房也收不回来

  鼓楼区公安分局在河西银城花园188号有处房产,租赁给夏某,夏某又把房子租给高某开办养老院,住进60多个老人。合同到期后,夏某与高某不愿腾空退还房屋,鼓楼区公安分局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院。10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方相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已做出最大程度的宽限,提前半年就通知被告腾空房屋,可对方一拖再拖,就是赖着不还,不得已才走诉讼途径的。

  民办院租房政府买单?

  新家园老年公寓院长张女士十分羡慕鼓楼区的几家民办养老院,“人家是政府财政租下房子,免费提供给经营者办养老院,租房成本省下来,负担自然轻了。”

  昨天,鼓楼区老龄委办公室郝先生告诉记者,鼓楼区民办养老机构房租成本高,区民政部门“租巢引凤”,由区财政投资租房,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养老机构。鼓楼区每年投入383万元,为4家民办养老机构租房买单,目前拥有床位600多张。

  (原标题:这家养老院怎么都搬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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