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研 记者 马薇薇)2012年8月一天晚上,胡明到一家餐馆就餐时发生了意外:他无意碰倒了服务员端上来的茶水,手臂被烫伤。胡明要求餐馆赔偿,对方却认为错不在己。无奈之下,胡明将餐馆起诉至秦淮法院。
胡明说,当时自己正与朋友把酒言欢,没注意到服务员端着茶水进入包间。胡明意外碰翻了水杯,滚烫的水刚好浇到了他的手臂上,顿时就起了水泡。经诊断,胡明的伤情已达到了2度烫伤,他要求餐馆老板负责,但对方却认为是胡明自己疏忽大意才导致意外,起初不肯支付医药费。之后派出所进行了调解,餐馆老板才勉强同意让胡明先治疗,最终再结算。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胡明的伤好了。拿着3000多元的单据,他再次找到了餐馆老板,谁知餐馆老板又变卦,称错不在己方,最多赔五百元“意思”一下。多次交涉无果,胡明只好起诉到法院。
法官通过调查,确认餐馆为胡明等人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首先,餐馆提供给顾客饮用的茶水温度过高,竟致使顾客被烫伤的程度达到了二度,换言之如果顾客直接饮用,同样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其次,服务人员在送茶水时,应当尽提醒义务,比如茶水过热可能导致烫伤等,但当晚该餐馆服务人员并没有进行相关提醒。同时法官认为,这件事胡明也负有注意不当的责任。
近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餐馆老板一次性赔偿胡明医疗费2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餐馆老板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