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举报可以且应当成为一种反腐途径

2012年10月24日00:10  红网

  9月20日,广州市纪委官方政务微博正式上线。但运行1个月以来,有网友对微博不接受举报和投诉表示失望和质疑。对此,纪委常委梅河清表示,举报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信息不被泄露,不宜过于公开,以免不利于案情的调查。(10月23日《新快报》)

  相对于其他举报方式来说,由于目前多数微博在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微博举报者在举报时即使不主动实名,也很容易被人追查到真实的身份。所以,如果举报者在非自愿实名的情况下,因为不了解微博的这一特性而进行了微博举报,确实有个人信息被泄露,甚至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所以,广州市纪委对不接受举报和投诉的解释是有道理的。

  但是,解释合理并不意味着不接受微博举报和投诉的做法合理,因为,就像有的人在使用其他举报手段时愿意实名举报一样,有人愿意通过微博实名举报,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而且,一个人在举报之前,对于是否实名举报一定有过仔细的考量,一定对于实名举报的后果有一定的预见。在仔细考量之后再选择实名举报,说明他不仅有直面被举报对象的勇气,也愿意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而只要这种选择是他自己做出的,别人也就没有权力进行干涉。况且,微博还有私信功能,举报的内容并不一定会处于公开状态。

  举报官员的贪腐,匿名当然可以尽可能地保护举报者不受打击报复,但如果被举报的本身就是纪委部门的官员,或者贪腐官员在纪委部门有“内线”,相对来说,公开的实名举报反而可能是最安全的。因为,打击报复最难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知道自己的案件被置于了公众监督之下,却仍对举报者公然报复的人,只会落马得更快。

  微博举报(私信除外)因为从一开始就为公众所知,纪检部门面临的压力也会增加,压力变动力,对被举报者的调查也会提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进纪检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至于一些人担心的故意进行不实举报、陷害廉洁官员的问题,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既然微博举报基本等同于实名举报,动机不良的“举报者”自然也不敢公然污蔑他人。

  网络时代,纪委部门有必要适应公众的需求,而不是找理由躲避。所以,微博举报可以并且应该成为举报的一个可供选择的新途径,纪委部门所要做的只是告知举报者微博举报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使其在举报之前对举报可能带来的后果有一个清醒的认知,或者采取某些技术性手段,化解这些风险,而不是堵住这样一个便捷的新途径,否则就有推脱逃避之嫌。

  [稿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王俞]

  (原标题:微博举报可以且应当成为一种反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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